提起商标界的大案,逃不开的有三个: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中国乔丹和美国乔丹,还有王老吉和加多宝。
这些案件都持续了数年之久,虽然经过多次审判,但依旧是悬而未决。
今天我们就来说其中两个案子——红牛案和乔丹案,因为最近他们有了新动静。
1 、“红牛牌”最终还是归了天丝
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之间的纠葛由来已久
原本,这两家公司是很好的合作伙伴,一起将红牛功能性饮料推向中国,但自从2017年开始,二者就不断产生纠纷,并一直持续到现在。
为了防止一些朋友还不了解其中的纠葛,我们简单复述一下:
案件回顾
20世纪70年代,泰国人许书标的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研制出一款功能性饮料,取名为“红牛”。1995年,泰国天丝与中国人华彬创建的华彬集团和泰国红牛共同合资成立了中国红牛,自此中国红牛拥有了红牛商标在中国的经营权,此后红牛在中国的市场体量不断扩大,影响力逐步加深。值得注意的是,1995年,华彬与泰国天丝签订了一个合同,规定双方的商标授权日期截至2016年底。但是2016年之后,华彬集团还是不愿放弃对于红牛商标的使用权,于是双方的纠纷开始了。2017年7月开始,泰国天丝就将中国红牛相关的多家公司告上法庭,并在2018年终止与华彬方面的合作。
这几年之间,双方各执一词,你来我往你争我夺,谁都不肯在法律上承认商标属于对方。
2021年1月5日,这起著名的商标案终于迎来了最终判决。天丝集团发表声明: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已确认了天丝集团对于红牛商标拥有独立完整的所有权。
两方争论的焦点,就是在于商标权属问题。华彬集团不断强调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红牛商标极其近似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虽然泰国天丝拥有商标所有权,但是合资公司依旧有权使用。
因此法院最终的判决也在于商标权属上,在判决结果中,最高院明确了这一点:“红牛系列商标”商标权属关系明确,合资公司使用是基于天丝集团的授权许可。
而之前的合同中,也仅仅是天丝集团对于商标的许可使用而非商标转让,因此合同到期后,华彬方已经失去了对红牛商标的使用权。
所以,以后喝的红牛,都出自泰国天丝的工厂中了。
2、乔丹体育改名为“中乔体育”
红牛案说完,我们再来说说乔丹案。
这个案件更加久远,从2012年到现在,已经有将近9年的时间了。
案件回顾
2012年,球星迈克尔·乔丹以乔丹体育商标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为由,将乔丹体育告上了法庭。经过8年的公堂对峙,整个案件你来我往,反转频出,直到去年4月才有了最终判决结果。2012年2月23日,迈克尔·乔丹认为乔丹体育商标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但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迈克尔·乔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经公开开庭审理,二审再遭败诉。2016年4月,商标权纠纷案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判决3件"乔丹"商标撤销,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2019年10月,“乔丹”商标争夺战终于迎来了最高法的判决,认为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2020年3月,最高院作出(2018)最高法行再32号案判决书,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2020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此前争议颇大的美国AIR JORDAN品牌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做出裁决,中国乔丹败诉,商标和图形也被撤。美国AIR JORDAN品牌终于取得胜诉。败诉的中国乔丹,其商标和图形都要面临要被撤销的结果。
这一次,中国乔丹没有再不依不饶,8年的官司,已经让它失去了占据中国体育产品市场的大好机会。
2021年1月12日,乔丹体育做了重大改变,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改名为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从此,中国少了一个商标抄袭者,但希望新的中乔集团能够作为一个原创者重新站起来。
3、这些大的商标纠纷案,背后都是名与利的纠葛
中国的商标纠纷案每天都不计其数,但能够得到这样多关注的却不多。主要原因就是许多商标侵权者不成规模,也无力长时间耗费在官司上,所以判决和处罚都很简单。
但是这两个典型案例却不同,因为它们背后有着更大的利益纠葛。
第一个案件,是两个合作者之间产生的商标纠纷,20年商标使用期已过,但商标使用方却不愿归还使用权,应该怎么办?
第二个案件,是典型的抱大腿,只是抱的大腿又粗又远,而且自己发展得还自成一派,所以也不愿意放弃这个商标,怎么办?
法院最终的判决给了我们答案,法律就是最终的那条界线。
无论多么有名,在社会上影响力有多大,说出的理由如何天花乱坠,如果违背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还是会受到法律的强烈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