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逼12岁女儿学大学英语、屡次家暴 外婆心疼申请变更监护权

来源:央广网百家号 发布:2021-04-23 10:04:20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是很多家长的共同心愿,本来无可厚非,但在江苏南通,一位母亲竟要求12岁上小学的女儿学大学英语,平时成绩稍微下滑就大打出手。在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还两次用烧热的铁铲将女儿烫伤。孩子外婆朱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要求撤销女儿杨某及其前夫安某的监护人资格,经过听证,开庭,4月20日,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做出判决,指定外婆朱某为孩子的监护人。

一、撤销杨某、安某为安某的监护人的资格;二、指定朱某为安某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1年8月,杨某与安某协议离婚,女儿随母亲杨某共同生活。自2018年起,杨某时常因女儿学习原因,对孩子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1年1月20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向杨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她对女儿实施家庭暴力。但这并没有让她反思自己的行为,相反,2021年3月15日、4月5日,杨某又因女儿未能完成她布置的“提升作业”,两次使用烧热的铁铲烫伤子的手部、面部,还坚称只是不小心才将孩子烫伤,并不是故意的。

据了解,杨某对女儿的学习确实倾注了大量心血,但却操之过急,孩子在上小学期间她就希望能提前学完中学英语,对成绩稍不满意,就对孩子实施家暴。看到女儿对孩子这样,孩子外婆朱某看得实在心疼。朱某说:“小孩接二连三为了学习上的事(被家暴),小孩身上这里疼那里痛,我越感觉我做外婆的没尽到责任。”

杨某认为自己能给予女儿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而母亲朱某并不能提供。 杨某说:“母亲想想好,不要任性地去争夺抚养权,因为这个社会不是说任性就有用,需要有钱的支撑,需要把小孩培养到一定的地步、一定的台阶才有好的未来,这也是事实。”

外婆朱某认为,杨某、安某作为孩子法定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而自己作为外婆,身体健康,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申请撤销杨某安某的监护资格,由她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解决小孩温饱,不给小孩受任何伤害,这两条能保证。

案件审理期间,孩子的父亲安某同意撤销杨某和自己的监护资格,由朱某担任监护人。法院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孩子的生活情况进行了家事调查并出具了调查报告,并依据相应报告,判决外婆朱某为孩子的监护人。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顾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其中就包含了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也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

由于朱某夫妻都已经退休,对于孩子以后的教育费用等问题,法院也进行了调解。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顾狄表示,孩子的父母也都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小孩的教育费用以及抚养费用。“上一次开庭的时候,他们双方也明确表示了,对于小孩的教育费用以及抚养费用他们愿意来承担。”顾狄说。

在法院宣判的20日下午4点半,12岁的女孩走出校门,她的外婆早已等在那里。从那以后,她就要随外婆一起生活了。(记者杨守华 江苏台记者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