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2022-03-03 10:19:32

产假延长至158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为生育后女性职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并加强财税、住房、教育支持政策……加速“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地,江苏出台《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江苏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将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的目标,并在生育假、育儿假、托育教育、住房财税及女性就业等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任务,从生、养、教“全链条”缓解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建立生育友好社会环境,江苏将在2035年,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产假再延30天,维护女性公平就业

今年32岁的钟女士刚刚生下爱子,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她在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已经享受到江苏延长的30天产假,先生也享受到了15天的护理假。“产假时间还算挺长,也有哺乳假,这段时间可以安心在家照顾孩子。”当她听说江苏即将再次将产假延长30天,达到158天时,拍手叫好,“多出来的产假对于我们并不年轻的产妇来说,是很贴心的,给了我们充分的休息调整时间,也让我有勇气再为二孩努力。”

据悉,江苏从生育休假、生育保险、就业等方面全面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其中,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方案》规定在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而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并不局限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更保障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对女性而言,假期虽长,但生育之后如何更好回归工作、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关系,是大难题。《方案》明确规定,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防止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被降薪辞退,为生育后女性职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并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女性,优先给予就业帮扶,多措并举帮助女性解决生育后的工作难题。

降低育养成本,住房教育全方位支持

有了孩子之后,一个家庭面临的将是包括衣食住行教育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也是大众关注的焦点,更是提高生育水平的重要保障。对此,江苏更从普惠托育、财税、住房、教育等全方位给予支持。

夏女士去年刚生下二宝,“产假之后,对于我们这种老人不在身边的双职工家庭,如何照顾孩子是难题。”江苏大力发展普惠托育的措施,让夏女士看到了信心。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促进多元发展,打造智慧托育等新业态,都是《方案》定下的目标。

此外,江苏还规定,减免经济困难家庭入托、入园、入学等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发放婴幼儿托育服务消费券等形式,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方案》更明确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方面规定优质均衡发展,解决“择校热”难题,并强调从“双减”的实效推进中,减轻家长教育负担、减少家庭教育支出。

而对于大众关心的住房政策支持,《方案》规定,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各地也可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采访中记者获悉,省内南通市下辖的海安市在出台的城乡统筹改善居住条件政策中,已涉及该市常住居民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二孩、三孩家庭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分别给予每平方米200元、400元的优惠。

设独生子女护理假,保障计划生育家庭

在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同时,江苏也充分考虑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大多数独生子女在面对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照护中,常常精力有限、力不从心。采访中记者发现,江苏也在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服务支持政策,规定对于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此外,江苏也在努力完善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制度。《方案》中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并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服务补贴。(记者 王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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